2005年4月14日,星期四(GSM+8 北京时间)
浙江法制报 > 第六版:服务 改变文字大小:   | 打印 | 关闭 
交通事故想私了去办公证为何遭拒
  李先生问:李先生被机动车撞成左臂、左肋骨骨折。案发后,肇事司机立即将李先生送往医院,并提出包括医疗费等费用一次性赔偿2万元。当双方就赔偿协议进行公证时却遭到公证处的拒绝。
  本报作答:根据“公证暂行条例”,公证必须遵循真实性、合法性原则。交通事故必须经交管部门出具事故责任认定结论;受到人身损害的,必须有医院出具的医疗鉴定,或经法医鉴定部门进行鉴定,双方当事人根据其结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后,方可办理赔偿协议公证。